文/闫志攀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
2025年5月,中央金融部委会同广东省政府推出首个金融支持南沙专项政策——《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简称“南沙金融30条”),这一部署既是落实《南沙方案》第一阶段目标的关键举措,也标志着南沙金融制度型开放进入国家战略驱动的新阶段。
“南沙金融30条”围绕将广州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部署了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产品、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6个方面、27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那么,应当在如何“南沙金融30条”的出台重要意义,又应如何做好“南沙金融30条”的“后半篇文章”?
落实《南沙方案》的关键一招
出台“南沙金融30条”是落实《南沙方案》、推动南沙金融开放特色化发展的关键一招。
一是有助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南沙方案》明确提出“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战略要求。“南沙金融30条”助力构建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精准对接的金融开放平台,有助于南沙提升金融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在服务和参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支点作用。同时,加快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有助于强化南沙对外开放平台“以点带面”“先行先试”的功能优势,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海外布局和国际化经营,全面提升金融业综合竞争力。
二是有助于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构建双循环战略链接。《南沙方案》提出“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的战略定位。“南沙金融30条”通过促进域内外资金更便捷地流向生产、贸易领域,推动形成互利合作的产业分工格局。通过加速投贷联动、FT账户等金融创新政策落地,为装备、技术、标准等“走出去”提供跨境金融支持。依托高水平开放平台优势,南沙将进一步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汇聚国内外资源,持续深化金融业各领域交流合作,为金融企业出海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新通道,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有助于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筑牢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南沙方案》强调“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南沙金融30条”通过积极探索跨境合作监管模式,助力提升跨境金融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协调性。通过搭建开放金融平台,倒逼金融机构从战略、管理、产品和业务等多个维度打造核心竞争力,增强金融风险防御能力,为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安全保障。
此外,“南沙金融30条”对落实国家“自贸区提升战略”同样意义重大。“南沙金融30条”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多方面发力,推动各类金融资源更高效流通。以跨境金融创新、特色金融服务等为抓手,促进粤港澳三地金融规则衔接、市场融合,协同推动广东自贸区金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同时,“南沙金融30条”为其他自贸区提供可借鉴的金融开放创新样本,在跨境支付、跨境保险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探索,对全国自贸区金融开放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做好“南沙金融30条”后半篇文章
落实“南沙金融30条”,应立足“国家的南沙”,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导向,充分发挥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南沙”,构建多层次规则衔接体系,将“软联通”作为政策的核心突破口;立足“广东的南沙”,遵循与前海、横琴“错位竞争、功能互补”的发展逻辑,构建具有南沙标识度的特色金融生态;立足“《南沙方案》的南沙”,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下一步,建议重点围绕科创金融、民生金融、特色金融、开放合作和风险防控等“五大工程”,做好南沙金融专项政策“后半篇文章”,推进打造高能级金融开放平台。
在科创金融方面,构建全链条创新支持体系。一是深化跨境科研数据协同管理。依托南沙国际数据自贸港,搭建“粤港澳科研数据协同管理平台”,通过隐私计算与联邦学习技术,实现生物医药、量子信息等敏感数据可控共享。探索设立跨境科研数据资产登记中心,建立数据确权、估值及收益分配机制,开展数据资产组合证券化试点。联合港澳共建“湾区科研协作网络”,开发跨境科研资金智能分账系统,试点科技人才跨境股权激励税收递延政策,构建科研成果智能评估体系。推动建立科研数据安全共保机制,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降低数据跨境合规风险。
二是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撑。设立“前沿技术市场化评估平台”,组建科学家、产业资本及应用场景方联合评审体系,开展商业航天、基因技术等价值评估。创新研发成果挂钩型融资工具,允许企业以未来五年技术转化预期收益为标的设计可转换债券。建设“产业链智能分析中心”,开发基于产业关联图谱的AI投资决策系统。支持科研团队以技术方案入股产业基金,实施阶梯式超额收益分成机制。
在民生金融方面,深化湾区民生金融服务创新。一是升级数字身份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湾区居民数字身份认证体系”,整合港澳居民电子证照、医疗健康及社保数据,运用零知识证明技术生成可验证身份标识。推出跨境职业资格互认凭证,纳入ACCA、CFA等国际认证信息,便利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登记,实现“一键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及创业融资服务。创新“绿色行为信用激励”,将碳足迹数据纳入个人征信评估,对低碳家庭给予按揭利率优惠。试点智慧口岸金融服务舱,实现数字人民币与港澳支付工具互联互通,提供跨境通勤保险及汇兑服务。
二是创新跨境养老金融模式。建立“湾区养老金跨域管理机制”,试点港澳退休金与内地账户衔接,开发多币种养老理财产品。打造银发财富管理平台,集成智能投顾、跨境支付等功能,提供个性化养老资产配置方案。探索“跨境保险服务互通”,允许港澳保险机构设立售后中心,试点境内投保境外理赔服务。设立养老金融创新试验区,放宽港澳资管机构准入,开发跨境养老目标基金,探索养老积分与金融服务兑换机制。完善跨境理财通业务监测体系,建立三地征信数据共享标准,设立跨境金融争议调解中心。
在特色金融方面,强化产业金融差异化发展。一是推动航运金融数字化升级。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创新航运低碳权益交易产品,探索船舶租赁资产跨境流通试点,构建基于航行数据的实时碳核算系统。建设智慧港口数字平台,融合物联网与5G技术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协同,开发电子仓单质押融资等产品。建立“绿色航运金融标准”,配套低碳船舶保费优惠及专项贷款支持。
二是围绕低空经济发展需求创新金融服务。筹建“空天资源登记平台”,制定卫星轨道及数据权益估值规范。发行商业航天专项债券,支持发射保险基金建设。创新“星际物流期权产品”,提供轨道资源预定金融服务。搭建太空经济要素交易中心,推动卫星数据NFT化及IP运营,开发基于遥感技术的农业保险及航运风险对冲产品。
在开放合作方面,建设国际金融合作门户。一是优化外资机构引进机制。在CEPA框架下扩大港澳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试点外资银行“负面清单+国民待遇”管理模式,吸引外资银行法人机构落户,支持设立跨境财富管理中心。推动粤港澳银行联合授信,开展跨境银团贷款合作。放宽外资券商展业限制,允许开展科创板做市及跨境资管业务。探索港澳保险机构综合服务中心,创新“大湾区医疗直付保险”等产品。支持保险资金通过QFLP参与基建项目,试点跨境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是健全企业“走出去”金融支撑体系。设立“企业走出去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策性金融工具,提供汇率避险、海外并购等一站式服务。构建跨境投资智能匹配系统,建立国别风险数据库及项目信息库。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探索“境外项目+境内证券化”联动模式。
在风险防控方面,统筹推进穿透式监管与容错机制建设。一是强化金融风险智能监测。构建AI驱动的风险溯源系统,实时追踪跨境资金流动,自动识别异常交易链条。建立监管沙盒模拟平台,对创新业务进行全流程压力测试,完善合规性智能合约库。
三是打造与港澳规则衔接的高效解纷平台。推动设立南沙金融法庭,集中管辖跨境金融合约、数字资产交易等专业化案件。引入香港仲裁规则设立智能仲裁专区,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提升仲裁效率,与南沙金融法庭形成“诉仲对接”机制。建立“监管容错机制”,对非主观违规行为实施分级处置,允许首次违规以辅导替代处罚,二次违规启动隔离整改程序。发布金融创新负面清单,明确虚拟资产、数据跨境等领域监管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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