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5日电 (李自曼)4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平安)发布公告称,拟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117.65亿港元(按当前汇率算,约合人民币107.74亿元)于2030年到期的零息H股可转换债券。待债券发行完成后,该公司拟将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满足该集团未来以金融为核心的业务发展需求,用于补充集团的资本需求等。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5日发稿时,今年以来已有13家险企通过发债的方式进行资本补充,规模合计546亿元。此外,还有7家险企拟通过增资方式,为公司“补血”。
13家险企发债546亿元
据中国平安公告,该公司此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换价为每股H股55.02港元(约50.39亿元)(可予调整)。债券为零息债券,不计息,到期日2030年6月11日。这意味着在债券存续期内,投资者将不会收到利息。
中国平安在公告中称,待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拟将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满足集团未来以金融为核心的业务发展需求,用于补充集团的资本需求;支持集团医疗、养老新战略发展的业务需求等。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平安曾于2013年11月在A股发行260亿元可转债;2024年7月,发行35亿美元(约251.18亿元)H股可转债。
不过,在资本补充方面,选择发行可转债的险企较少,永续债和资本补充债券更受青睐。据Wind数据,截至6月5日发稿时,平安人寿、太平人寿等13家险企今年以来发债规模合计546亿元。去年同期仅利安人寿1家公司发行20亿元资本补充债。2024年下半年,发债的险企增加。Wind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14家险企发行永续债或资本补充债券,规模合计1175亿元。
截至发稿前,今年以来10家公司发行永续债,平安人寿的发债规模在100亿元以上。太平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的发债规模均在50亿元以上,分别为90亿元、80亿元、80亿元、70亿元。
中英人寿、东方嘉富人寿(原中韩人寿)、财信吉祥人寿3家公司发行了资本补充债。
整体来看,险企发债的票面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截至6月5日发稿时,13家保险公司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在2.18%与2.75%之间。去年同期,利安人寿发行的2只资本补充债票面利率分别为2.75%、2.78%。据Wind数据,2023年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及永续债票面利率普遍在3.5%左右。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指出,当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持续承压,为了支撑业务的发展,保险公司主要依赖外源性的资本补充。
周瑾表示,通过发债补充资本的好处在于容易在股东层面达成一致,不会涉及现有股东股权结构改变或新股东入股价确定的问题,因此决策会更容易,加上今年年初市场利率处于低点,发债的成本也相对较低,程序也相对简单,资本补充也更加及时有效,因此今年以来险企的发债规模增长显著。
中小险企试水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增资也是险企补充资本的重要途径。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5日发稿时,已有7家险企披露增资计划,合计增资约68亿元。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今年以来披露的信息,国民养老保险、信美相互人寿、中信保诚人寿获批增资,增资规模合计约30.53亿元。
5月,多家中小险企披露增资信息。其中,锦泰保险、鼎和财险拟采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5月14日,鼎和财险公告称,该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从46.43亿元增加至60亿元,增资金额合计13.57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5月23日,锦泰保险发布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显示,该公司拟以定向发行股票方式增资扩股溢价所形成的部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以锦泰保险现有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4股比例转增股份,预计共转增股份8.09亿股,合计转增股本8.09亿元。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3.79亿元增加至31.88亿元,目前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是指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此前,这种“补血”形式常见于大型险企。
周瑾认为,从当前的形势判断,一方面保险行业整体业绩分化,中小公司内生性的资本补充能力仍然不足;另一方面,实体企业对险企出资意愿仍不强劲,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不畅。因此,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不会涉及现有股东的额外出资或引入新股东,可以快速提高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此外,前述公司中有的已连续两年增资。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24年2月2日,中信保诚人寿获批增资25亿元;2024年5月15日,中华联合人寿获批增资3亿元;2024年6月27日,锦泰保险获批增资12.79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非银分析师刘欣琦团队在2023年12月17日发布的研报中指出,考虑到2022至2024年为偿二代二期(偿二代二期要求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00%以及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实行的过渡期,有大量的保险公司申请采用过渡期政策,在部分监管规则上选择分步到位,最晚于2025年全面执行到位。随着过渡期政策结束,预计大量保险公司会选择通过发债融资的方式缓解资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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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本文链接:中国平安拟发百亿元可转债,年内险企已发债超500亿元http://www.sushuapos.com/show-3-1457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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