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记者 陈思琦 深圳报道
5月28日,南方财经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获悉,《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介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工薪群体配售的住房。其户型设计坚持集约、实用原则,以小户型为主。
而其配售价格,将按照覆盖项目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适度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原则,适当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住房供需关系、工薪群体支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上述两份征求意见稿,深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5年(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等。住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申请人年龄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共同申请人户籍等申请条件。
文件介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后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市住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
超过一年无人购买的,住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或者其他机构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系数取1%。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谈到,深圳在定价规则、封闭流转、销售规则、流转规定等方面,与国家关于这类产品的规定基本衔接一致,意味着深圳的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全面靠拢,即由配租和配售两部分组成,配租的部分包括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的部分就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原有的安居房和人才房在存量项目建设销售完毕以后退出市场。
而在配售房的准入条件上,据李宇嘉分析,深圳相比国内其他城市偏严格,“可能的原因在于目前积压的大量安居房和人才房需要消化。目前有约2万套已配售未成功售出的存量安居房,还有1.5万套未配售的存量安居房,总量近3.5万套,超过了存量一手商品房的套数。”
本文链接:小户型为主、封闭流转,深圳拟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新规http://www.sushuapos.com/show-1-425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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