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本次修改聚焦强化评审监管、加强信用管理、完善评审要求等重点问题,共修改《暂行规定》条文10条、新增条文5条。
哪些人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职称。”第三款修改为:“申报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他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非公领域人才和自由职业者
能参加职称申报吗?
《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十七条修改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等申报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其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具体要求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畅通了非公领域人才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渠道。
职称活动中
哪些情形属于失信行为?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本次重点对信用管理方面条款做了修订。
一是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健全职称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称活动中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称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二是明确评审单位实施信用管理的具体职责内容,包括制定职称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具体办法,在所实施的职称活动范围内按照规定认定失信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理,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记录和汇总失信行为信息并按照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归集。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职称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一)申报人存在承诺不实、申报评审材料造假、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等情形;
(二)评审专家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评审专家资格,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在职称工作中未遵守保密、回避等规定,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或者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三)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核职责,在职称工作中未遵守保密、回避等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者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四)其他失信违规情形。
新快报讯 近日,东莞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吴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一个短视频,视频显示一电动车停车棚着火,并配文字内容“东莞高楼着火”。该视频迅速引起网民关注,引发大量浏览。 2月27日,东莞市公安局将涉嫌发布不 2月28日上午由江南米道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博鳌健康食品科学大会-低GI稻米创新分论坛”在博鳌正式召开,开启了一场低GI稻米产业发展深度交流的盛宴。本次论坛邀请了食品行业各领域的众多重磅专家及 当前母婴市场中,新生代生育主体的消费行为正在改变,新生代不仅追求“营养更全面、更高端、更精细”产品品质,新生代育儿理念的不断变化,也不断促使着“渠道+品牌”在产品研发、创新营销的融合发展。为给 3月5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首位盲人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拿到一份特别的政府工作报告—— 雪白的8K纸,环形装订,上面有序排列着凹凸的盲文…… 王永澄代表一边认真聆听报告,一边用双手仔细摩挲 近段时间,上门按摩领域的创新生力军之一,也是业界知名的服务品牌——“荧光到家”,在前期洽谈、沟通的基础之上,成功获得了一家美股上市公司所提供的天使轮投资,成为了所属行业的关注焦点。据悉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直播 |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外交主题记者会) 王毅表示,当前,世界格局正在深刻变革,人类社会遭遇多重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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