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6月30日起施行。解释共12条,从责任主体、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程序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
关于“开门杀”事故,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当被侵权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开门杀”事故中,乘客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保险不能任意拒赔,司机和乘客也不能轻易甩锅。
“无偿搭乘”“搭便车”在日常生活中较为普遍。“好意同乘”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对于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载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机动车使用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应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赔偿责任。
发生事故后,公安交管部门往往会对事故责任作出全责、主责、同责、次责等认定。据介绍,这一认定中的全责、主责,能否直接等同于机动车使用人对搭乘人所受损害具有“重大过失”,进而不能减轻其向搭乘人的赔偿责任,存在不同认识。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判断机动车使用人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租车借车出事故,车主有何责任?司法解释明确,被侵权人一并请求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由使用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在其过错范围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明确,上述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也就是说,谁开车谁担责,但如果车主或租车公司存在过错,需要在其过错范围内,与驾驶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新快报讯 近日,东莞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吴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一个短视频,视频显示一电动车停车棚着火,并配文字内容“东莞高楼着火”。该视频迅速引起网民关注,引发大量浏览。 2月27日,东莞市公安局将涉嫌发布不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谭海燕 广州报道3月5日,为期40天的2024年春运正式落下帷幕。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铁集团获悉,今年春运广铁集团累计到发旅客1.39亿人次,创春运历史新高。上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高慧超 实习生卢秀颖 卢诗文 北京报道预制菜再度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尽管各种关于预制菜的争议仍在继续,但并不妨碍预制菜在龙年春节登上年夜饭饭桌,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 北京报道 当前,不少中小学“课间十分钟消失”,十分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董事长陈伟志发现,从现实情况看, 今年是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连续第22年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履职。李东生每年的建议大多围绕科技产业、行业和民生热点等问题展开。今年,他提出了《关于推动中国高清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进 。本文链接:“开门杀”等交通事故赔偿最新司法解释6月底施行http://www.sushuapos.com/show-1-624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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