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30日电 (李自曼)近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保险公司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工作座谈会。此前,河北省廊坊市、福建省、安徽省等多地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公约或行业倡议抵制内卷。保险业如何“反内卷”?将会为市场带来哪些变化?
保险行业“反内卷”重点有哪些?
整体来看,保险行业“反内卷”的倡议聚焦于费用管理、虚列费用违规套利等层面。
据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广东保险业防止“内卷式”竞争自律公约》(下称公约)提出的“反内卷”方向,主要包括严格费用管理、严守业务规范、科学考核管理、建立差异化优势等。
公约不仅提出抵制恶性价格战、不滥用渠道手续费、不虚列费用违规套利,还提出不制定不合理考核标准,不以“1元保”“首月1元”等低价噱头吸引流量、诱导营销。不使用“100%赔付”“有灾赔灾、无灾返本”等绝对化用语进行宣传,不向客户承诺“特殊理赔通道”等无法兑现的服务。
今年3月中旬,河北省廊坊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廊坊市保险行业抵制 “内卷式”竞争倡议书》,提到坚决抵制手续费恶性竞争、虚列费用套取资金、诋毁同业等行为,强化合规经营,落实“报行合一”深化产品创新,避免同质竞争。
4月初,福建省发布银保业务自律公约提出,在费用管理方面,保险机构应全力防范“内卷式”竞争,不得开展涉及虚列佣金、恶性竞争、实施账外支出等违规活动;4月末,安徽省银行业协会与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安徽省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反内卷联合倡议书》提到,严格遵循“报行合一”监管要求,坚决抵制恶性价格战、虚假宣传、诋毁同业等行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告诉中新经纬,保险业“内卷”会导致销售成本增加。保险公司非理性竞争往往会在超过备案佣金水平向中介支付佣金,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之外向客户返还利益导致销售成本上升。保险业“内卷”还会导致利差损扩大。对于分红险、万能险这些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非理性竞争时可能会超实际投资收益给客户额外收益导致利差损扩大。
李文中进一步称,保险公司“内卷”后无力进行产品与服务创新,只是简单地复制其他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形成低水平竞争。“内卷”会催生很多违规销售行为,例如价格欺诈、夸大收益水平,服务缩水等,而且还会侵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最终损害客户利益。
有利于改善险企利差损和费差损
从实际举措看,“报行合一”、人身险预定利率调降,均是“反内卷”、防风险的重要举措。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某国内大型寿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告诉中新经纬,目前,银保渠道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30%左右,经代渠道部分产品首年佣金费率下调超30%,超过50%的也不在少数。
除“报行合一”外,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多次调降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以及万能险、分红险的结算利率和实际收益率,以防“价格战”可能引发的“利差损”。
25日,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等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调整新备案产品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并明确将于2025年8月31日24时起不再接受超过当前预定利率最高值保险产品的投保申请。
根据各家公司公告,上述保险公司均将新备案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进行了下调: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2.0%,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1.75%,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为1.0%。相较于此前,分别下降50个、25个、50个基点。
中信建投证券研报指出,预定利率下调及渠道“报行合一”等“反内卷”措施,有望共同优化险企利差和费差空间。头部险企竞争优势将更加凸显,推动负债端实现“量增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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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本文链接:多地保险行业协会发文“反内卷”,费用管理首当其冲http://www.sushuapos.com/show-3-1508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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