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3日电 因存在四项违规行为,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天相财富”)河北分公司被警示。
13日,河北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8号)》(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天相财富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推介行为规范性不足,个别员工在营销宣传中缺少过往业绩局限性的风险提示,个别员工在宣传软件功能的表述中存在暗示收益的情形。
二是个别证券投资顾问在提供投资建议时缺少风险提示。
三是个别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注册登记的员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营销工作,个别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对外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四是分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存在不足,未能有效发现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河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天相财富河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新经纬注意到,因上述部分及其他违规行为,2024年7月,河北证监局对天相财富河北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彼时,河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1号)》显示,经查,天相财富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中,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
二是部分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的员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营销、客服工作;个别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对外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个别员工冒用其他投资顾问名义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天相财富是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10月26 日成立,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天相财富河北分公司暗示收益等被警示http://www.sushuapos.com/show-3-1521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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