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持续降雨天气,不少进山野游人员被困,救援力量频频出动。其实近些年来,登山、徒步等户外运动持续升温,成为人们亲近自然、社交互动的新方式。然而,一些“驴友”闯入未开发的野山,由于山中地形复杂,周边环境多变,再加上天气恶劣等原因,被困事件频发,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展开救援。为此,全国多地出台相关规定,对违规探险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作出制度回应。
违规野游为何总是“劝不住、拦不住”?有偿救援是否应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如何才能拦住驴友“任性的脚步”?
在河南巩义,不久前7名驴友在一处野山徒步时被困,接到报警后,当地救援队迅速集结奔赴现场。但由于被困人员无法说出他们的准确位置,手机定位又误差较大,因此救援人员只能根据线索先确定进山路口,再划定大致位置开展地毯式搜索。山林茂密、地形复杂,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当晚七点半左右,搜救队员在深山里找到了4名被困人员。经检查,四人均存在体力透支、身体外伤等情况。经了解,还有3人被困在另一处陡坡位置。于是救援队员利用绳索牵引继续在山中搜索,20分钟后终于找到了另外3名被困人员。
晚上九点左右,7名被困人员全部被安全转移至山脚下。据了解,此次救援的费用由救援队承担。
男子被困深山救援18小时 任性涉险须立规
对救援人员而言,救人是一道必答题,这种救援“代价”往往由政府部门及民间救援组织等机构承担。违规野游频繁发生,劝不住也拦不住,因被困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救援,该不该收费?
在四川绵阳,不久前当地救援人员展开了一场18小时的深山救援行动。由于一名男子独自进入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中采集植物样本,下山时在密林中迷失了方向。
当救援人员赶到时,已是晚上七点多,由于原始森林内能见度极低,于是救援队启用热成像无人机,从空中对森林进行扫描,锁定了被困人员的大致方位。
经过两个多小时,救援队员终于抵达被困者身边,为他送上食物和水。
绵阳市安州区蓝天救援队副队长 李键:他的右脚扭伤,我们没有办法按照原路线返回,因为原路线非常陡峭和危险。
于是救援人员改用新路线,下撤一个多小时后,又遇到两处悬崖,在夜间下降难度巨大。救援队和被困者只能等待天亮后继续下山。经过18个小时的救援,第二天下午,被困人员终于被成功营救。
据了解,针对救援过程中可能的受伤风险,当地政府还为救援队员们购置了保险。
绵阳市安州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强:为了更好发挥好社会救援力量的补充协作作用,今年安排了5.5万元的资金,主要用于蓝天救援队100余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努力降低救援队员因为参加救援行动而发生意外造成的治疗和生活的负担。
在一次次救援的背后,各项费用支出是一笔不小的金额。
多地出台规定 向违规探险者追偿救援费用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台相关规定,对违规探险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作出制度回应,并尝试在生命救援与责任承担之间划出边界。
据了解,在江西,此前11名“驴友”相约爬庐山,集结后前往未开放区域“四峰涧”探险。其中1名“驴友”在攀爬过程中从悬崖壁上坠落,不幸身亡。其余10名“驴友”向外界求援,当地政府集结救援力量120余人赶赴事发区域展开救援。最终,依据相关规定,经当地政府部门核算,对救援事件当事人处以共计7.4万元救援费用追偿。
记者了解到,按照《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以及擅自探险、攀岩陷入困境或者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游览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同样,北京市昌平区、门头沟区相继出台了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或相关主体可以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平谷区今年3月也发布了关于对《平谷区山岳涉险救援及费用追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明确因对被救援人员实施救援发生的院前救治费、装备使用费、救援人员因施救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偿权利。
如何在“生命至上”和“责任自负”之间找到平衡点?
公共救援资源一次次为违规野游“买单”,如何在“生命至上”和“责任自负”之间找到平衡点?有偿救援是否应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法律问题专家 岳屾山:我的观点始终认为生命至上,救援必须无条件先行,但是责任是要自负的,事后追偿也不能含糊。有偿救援能否常态化?我认为应该是肯定的,而且它是有相关的法律支撑。我们国家的旅游法第82条就规定了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之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就给有偿救援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明确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当然也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这种违规、违法行为,给公共资源带来的浪费和支出应该由个人进行承担的一些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问题专家 岳屾山:有观点担心这种收费和生命至上的救助会产生冲突。在我看来,这应该不存在,而且是一种误解。有偿救援不是先交钱后救人,而是在先救人了之后,还要进行算账。该承担的需要你个人来承担,不能让公共资源来买单。这个时候启动追偿,应该是属于与生命至上并不冲突的一种行为。更重要的一点是,违法违规者明知道是未开发的野山却执意前进,他自身其实就是风险第一责任人。有偿救援,确实有必要。
野外探险事故多发
近年来,户外运动热度持续攀升,不少参与者盲目跟风野外探险,抱着“别人能去我也能”的心态,却忽视未开发区域往往地形复杂,易迷失方向,悬崖峭壁易失足坠落等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偏远位置往往难以及时营救。
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5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73起,同比增长41.2%。从各活动场域的事故分布来看,山地是事故发生最为集中的区域,全年共记录事故379起,占事故总量超八成。
如何才能拦住驴友“任性的脚步”?
违规野游为何总是“劝不住、拦不住”?除了事后追偿,还有什么办法能拦住驴友“任性的脚步”?
法律问题专家 岳屾山: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劝不住、拦不住”的困境,除了一方面要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要把法律手段放到前面,要严格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前事后的监管和处罚。而且还可以考虑与个人的征信进行挂钩,让其任性的成本从一次性付费变成长期受限。另外,我们会发现有一些“驴友”的行为其实是有组织者、有平台的。如果明知道路线是危险的、非公开路线的,或者是要进入一些保护区、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但是在宣传中轻描淡写、隐瞒相关风险,而且是领人进入的,他们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央视网消息: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持续降雨天气,不少进山野游人员被困,救援力量频频出动。其实近些年来,登山、徒步等户外运动持续升温,成为人们亲近自然、社交互动的新方式。然而,一些“驴友”闯入未开发的野山,由于山中地形复杂,周边环境多变,再加上天气恶劣等原因,被困事件频发,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展开救援。为此,全国多地出台相关规定,对违规探险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作出制度回应。
违规野游为何总是“劝不住、拦不住”?有偿救援是否应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如何才能拦住驴友“任性的脚步”?
在河南巩义,不久前7名驴友在一处野山徒步时被困,接到报警后,当地救援队迅速集结奔赴现场。但由于被困人员无法说出他们的准确位置,手机定位又误差较大,因此救援人员只能根据线索先确定进山路口,再划定大致位置开展地毯式搜索。山林茂密、地形复杂,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当晚七点半左右,搜救队员在深山里找到了4名被困人员。经检查,四人均存在体力透支、身体外伤等情况。经了解,还有3人被困在另一处陡坡位置。于是救援队员利用绳索牵引继续在山中搜索,20分钟后终于找到了另外3名被困人员。
晚上九点左右,7名被困人员全部被安全转移至山脚下。据了解,此次救援的费用由救援队承担。
男子被困深山救援18小时 任性涉险须立规
对救援人员而言,救人是一道必答题,这种救援“代价”往往由政府部门及民间救援组织等机构承担。违规野游频繁发生,劝不住也拦不住,因被困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救援,该不该收费?
在四川绵阳,不久前当地救援人员展开了一场18小时的深山救援行动。由于一名男子独自进入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中采集植物样本,下山时在密林中迷失了方向。
当救援人员赶到时,已是晚上七点多,由于原始森林内能见度极低,于是救援队启用热成像无人机,从空中对森林进行扫描,锁定了被困人员的大致方位。
经过两个多小时,救援队员终于抵达被困者身边,为他送上食物和水。
绵阳市安州区蓝天救援队副队长 李键:他的右脚扭伤,我们没有办法按照原路线返回,因为原路线非常陡峭和危险。
于是救援人员改用新路线,下撤一个多小时后,又遇到两处悬崖,在夜间下降难度巨大。救援队和被困者只能等待天亮后继续下山。经过18个小时的救援,第二天下午,被困人员终于被成功营救。
据了解,针对救援过程中可能的受伤风险,当地政府还为救援队员们购置了保险。
绵阳市安州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强:为了更好发挥好社会救援力量的补充协作作用,今年安排了5.5万元的资金,主要用于蓝天救援队100余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努力降低救援队员因为参加救援行动而发生意外造成的治疗和生活的负担。
在一次次救援的背后,各项费用支出是一笔不小的金额。
多地出台规定 向违规探险者追偿救援费用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台相关规定,对违规探险造成的公共资源消耗作出制度回应,并尝试在生命救援与责任承担之间划出边界。
据了解,在江西,此前11名“驴友”相约爬庐山,集结后前往未开放区域“四峰涧”探险。其中1名“驴友”在攀爬过程中从悬崖壁上坠落,不幸身亡。其余10名“驴友”向外界求援,当地政府集结救援力量120余人赶赴事发区域展开救援。最终,依据相关规定,经当地政府部门核算,对救援事件当事人处以共计7.4万元救援费用追偿。
记者了解到,按照《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以及擅自探险、攀岩陷入困境或者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游览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同样,北京市昌平区、门头沟区相继出台了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或相关主体可以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平谷区今年3月也发布了关于对《平谷区山岳涉险救援及费用追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明确因对被救援人员实施救援发生的院前救治费、装备使用费、救援人员因施救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偿权利。
如何在“生命至上”和“责任自负”之间找到平衡点?
公共救援资源一次次为违规野游“买单”,如何在“生命至上”和“责任自负”之间找到平衡点?有偿救援是否应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法律问题专家 岳屾山:我的观点始终认为生命至上,救援必须无条件先行,但是责任是要自负的,事后追偿也不能含糊。有偿救援能否常态化?我认为应该是肯定的,而且它是有相关的法律支撑。我们国家的旅游法第82条就规定了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之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就给有偿救援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明确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当然也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这种违规、违法行为,给公共资源带来的浪费和支出应该由个人进行承担的一些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问题专家 岳屾山:有观点担心这种收费和生命至上的救助会产生冲突。在我看来,这应该不存在,而且是一种误解。有偿救援不是先交钱后救人,而是在先救人了之后,还要进行算账。该承担的需要你个人来承担,不能让公共资源来买单。这个时候启动追偿,应该是属于与生命至上并不冲突的一种行为。更重要的一点是,违法违规者明知道是未开发的野山却执意前进,他自身其实就是风险第一责任人。有偿救援,确实有必要。
野外探险事故多发
近年来,户外运动热度持续攀升,不少参与者盲目跟风野外探险,抱着“别人能去我也能”的心态,却忽视未开发区域往往地形复杂,易迷失方向,悬崖峭壁易失足坠落等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偏远位置往往难以及时营救。
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5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73起,同比增长41.2%。从各活动场域的事故分布来看,山地是事故发生最为集中的区域,全年共记录事故379起,占事故总量超八成。
如何才能拦住驴友“任性的脚步”?
违规野游为何总是“劝不住、拦不住”?除了事后追偿,还有什么办法能拦住驴友“任性的脚步”?
法律问题专家 岳屾山: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劝不住、拦不住”的困境,除了一方面要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要把法律手段放到前面,要严格对违规行为进行事前事后的监管和处罚。而且还可以考虑与个人的征信进行挂钩,让其任性的成本从一次性付费变成长期受限。另外,我们会发现有一些“驴友”的行为其实是有组织者、有平台的。如果明知道路线是危险的、非公开路线的,或者是要进入一些保护区、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但是在宣传中轻描淡写、隐瞒相关风险,而且是领人进入的,他们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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