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6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
鼓励安排错峰休假
《措施》指出,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基层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为会员购买所在省份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指导各地做好旅游景区年票产品策划设计和服务保障。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措施》明确指出,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支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文旅业态,举办民俗演艺、灯会庙会、光影秀等活动,因地制宜发展“水上夜游”文旅产品。支持各地对消费集聚商业区的夜间照明和夜景灯光升级改造,优化停车场、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延长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开放时间,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夜间开放保障。
适当延长免签时间
《措施》指出,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适当延长免签时间。加强宣传推介和服务保障,用足用好现有过境免签政策和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并适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开展“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活动。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广“即买即退”措施。
《措施》还强调,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提高冰雪旅游产品供给品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丰富避寒避暑旅居、冬日暖阳、滨海度假等特色产品。
同时,推出“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文化旅游套餐,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活动。丰富温泉、旅拍、房车、邮轮、游轮、游艇、乡村民宿等旅游产品。合理开发利用文物主题游径。
严打“黄牛”倒票等行为
《措施》提到,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修订旅游投诉处理相关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有偿代约、恶意抢票囤票、“黄牛”倒票等行为。抓好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游乐设施、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科学设计文化和旅游场所参观游览线路,有序扩大接待规模。优化重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等预约、售票管理,畅通线上线下预约、购票渠道。
此外,要进一步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增加文娱综合体、电子竞技、游戏游艺、手工创意、运动健身等室内文化娱乐产品供给。鼓励开发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游乐项目。
鼓励推出文旅消费券
《措施》提出,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作用,联动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旅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推出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消费满减和积分奖励兑换、抽奖等优惠措施。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同时,举办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在春节前后举办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非遗展示展演展销、欢乐冰雪旅游季、“旅游迎春 休闲过年”“四季村晚”等活动,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围绕“五一”、国庆假期和暑期等旅游旺季,组织各地贯穿全年举办消费周、消费月、消费季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文旅活动。
支持各地在游客互送、资源互推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展“旅游中国 美好生活”国内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加强旅游产品推介。鼓励各地运用社交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等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
《措施》明确指出,研究制定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有关管理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打造多样化、差异化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增开大众旅游列车、银发旅游列车、主题特色旅游列车。(记者 高语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6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
鼓励安排错峰休假
《措施》指出,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基层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为会员购买所在省份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指导各地做好旅游景区年票产品策划设计和服务保障。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措施》明确指出,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支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文旅业态,举办民俗演艺、灯会庙会、光影秀等活动,因地制宜发展“水上夜游”文旅产品。支持各地对消费集聚商业区的夜间照明和夜景灯光升级改造,优化停车场、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延长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开放时间,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夜间开放保障。
适当延长免签时间
《措施》指出,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适当延长免签时间。加强宣传推介和服务保障,用足用好现有过境免签政策和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并适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开展“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活动。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广“即买即退”措施。
《措施》还强调,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提高冰雪旅游产品供给品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丰富避寒避暑旅居、冬日暖阳、滨海度假等特色产品。
同时,推出“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文化旅游套餐,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活动。丰富温泉、旅拍、房车、邮轮、游轮、游艇、乡村民宿等旅游产品。合理开发利用文物主题游径。
严打“黄牛”倒票等行为
《措施》提到,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修订旅游投诉处理相关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有偿代约、恶意抢票囤票、“黄牛”倒票等行为。抓好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游乐设施、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科学设计文化和旅游场所参观游览线路,有序扩大接待规模。优化重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等预约、售票管理,畅通线上线下预约、购票渠道。
此外,要进一步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增加文娱综合体、电子竞技、游戏游艺、手工创意、运动健身等室内文化娱乐产品供给。鼓励开发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游乐项目。
鼓励推出文旅消费券
《措施》提出,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作用,联动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旅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推出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消费满减和积分奖励兑换、抽奖等优惠措施。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同时,举办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在春节前后举办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非遗展示展演展销、欢乐冰雪旅游季、“旅游迎春 休闲过年”“四季村晚”等活动,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围绕“五一”、国庆假期和暑期等旅游旺季,组织各地贯穿全年举办消费周、消费月、消费季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文旅活动。
支持各地在游客互送、资源互推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展“旅游中国 美好生活”国内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加强旅游产品推介。鼓励各地运用社交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等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
《措施》明确指出,研究制定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有关管理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打造多样化、差异化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增开大众旅游列车、银发旅游列车、主题特色旅游列车。(记者 高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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