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5日电 动力新科被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称“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动力新科公告截图
5日盘后,动力新科公告,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楼建平、顾耀辉、汪宏彬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动力新科存在以下事实:
2021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2021年至2023年披露的年度报告中收入存在错报。2019年至2023年,公司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上汽红岩)在部分商品控制权尚未实现转移的情况下即确认了销售收入。
2019年至2023年,上汽红岩未合理估计隐含的退货权,高估了因转让部分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
上述行为导致动力新科2021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和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上汽红岩的收入相关数据不准确。
此外,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上汽红岩实际控制其经销商重庆重卡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重卡汇)的经营决策,重卡汇系动力新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动力新科未及时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未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且2021年与重卡汇的关联交易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动力新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动力新科应在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三十日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楼建平作为时任上汽红岩总经理、动力新科董事,对动力新科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楼建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顾耀辉作为动力新科时任财务负责人,对动力新科收入错报的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顾耀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汪宏彬作为动力新科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动力新科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行为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汪宏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动力新科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将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同日,动力新科披露数据显示,经统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含其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车桥(重庆)有限公司,下同)及本公司于7月1日至7月31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仲裁或作为被告收到起诉书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15项(均未结案),涉案本金6063.08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2%;其中,上汽红岩及公司作为原告的合同纠纷等诉讼、仲裁数量为2项,标的数额(本金)为226.05万元,上汽红岩及公司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等诉讼、仲裁数量为13项,标的数额(本金)为5837.03万元。
此外,上汽红岩重整管理人已经确定。动力新科表示,近日,公司收到上汽红岩转来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渝05破282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
动力新科网站介绍,公司现隶属于上汽集团,1993年改制为在上交所发行A、B股的国有控股公司。2021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实现“重型卡车+柴油发动机”两大产业板块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上半年,动力新科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60亿元至-2.70亿元,归母扣非净利润为-4.90亿元至-4.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减亏。
对于报告期内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动力新科解释,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制造销售柴油发动机和重型卡车。2025年上半年,公司柴油机业务有所增长,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持续受房地产市场及自卸车市场总体需求低迷、以及自身流动资金紧张等影响,导致销量同比下降87%,本期业绩仍出现亏损;受整车销量下降因素影响,根据相关规定,2025年上半年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影响业绩。
对于报告期内业绩减亏的主要原因,动力新科称,主要是上汽红岩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同时加强应收账款回笼等工作,计提减值同比减少,整车业务亏损减少;此外,公司本部柴油机销量有所增长,柴油机业务业绩同比增长。(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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