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2日电 12日,水发燃气披露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水发燃气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1.11万元到-6191.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600万元。
水发燃气7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到-1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1600万元。
对于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水发燃气提到,3月,公司接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系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就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事项起诉王淑红、大连宏智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和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本案涉案金额4991.11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称“一审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王淑红、被告大连宏智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被告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9911100.22元,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91356元和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王淑红、大连宏智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水发燃气表示,公司7月15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业绩预告发出时本案尚未判决,公司未取得本案对当期利润影响的依据。
水发燃气还称,此案当前阶段为一审判决,截至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后续将继续上诉,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上述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谨慎估计,按照49911100.22元确认相关负债及损失,涉及的相关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网站介绍,水发燃气2002年12月成立,2015年4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2019年6月由山东省属国企水发集团正式控股,成为国有控股上市企业。2020年3月公司总部迁至济南。公司聚焦天然气行业,围绕天然气应用领域,形成目前四大业务板块,以城镇燃气运营业务和LNG生产销售业务为主,燃气设备业务和分布式能源服务业务为辅的产业体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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