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7日电 (薛宇飞)据Wind数据,2025年以来进入清算程序的FOF基金共计有27只,超过2023年、2024年同期。梳理发现,清算的FOF基本是由于产品规模偏低、进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数据显示,在已成立的500余只FOF中,超300只产品的规模在2亿元以下,一些产品濒临清算边缘。
FOF基金清算高于往年
据了解,FOF(Fund of Funds)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FOF并不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其投资范围仅限于其他基金,通过持有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
9月30日,华宝基金发布公告称,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这只发起式FOF成立于2022年9月28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成立以来,该基金的规模一直维持在5000万元上下,而且,超过90%的份额由华宝基金以固有资金持有。
从业绩看,该基金2022年、2023年的收益率告负,分别约为-0.84%、-11.84%;2024年、2025年以来的收益率转正,分别约为2.81%、19.25%。
9月份,还有5只基金进入清算程序。9月18日,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进入清算程序,原因是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该基金成立于2024年8月底,成立时的规模约为2.45亿元,此后的规模不断下降。该基金2024年、2025年以来的收益率分别约为0.46%、7.55%。
Wind数据显示,以基金到期日统计,截至2025年10月16日,年内进入清算程序的FOF基金共计有27只。在2023年同期、2024年同期,进入清算程序的FOF基金数量分别有9、18只。
中新经纬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进入清算程序的FOF基金,基本与产品规模较低有关。对于发起式基金,若在成立后三年的对应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对于其他类型的基金,则是连续多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从而触发基金合同的终止条款。
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总监孙珩对中新经纬表示,FOF清算数量高于往年,这是行业在合规与市场双重压力下的必然结果。这种清算本质是市场化优胜劣汰的加速,既反映出“保壳”成本过高、基金公司主动优化资源配置的考量,也倒逼管理人提升资产配置能力与产品竞争力,同时与投资者对FOF认知不足、认可度待提升的现状密切相关。
300余只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
自2017年首批公募FOF基金成立至今,已成立的FOF产品数量共有520只。
但从规模看,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有数据的498只FOF的总规模约为1646.80亿元,平均规模约为3.31亿元;310只FOF的规模在2亿元以下,其中有112只基金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规模超过5亿元的FOF基金有73只,占比约14.66%。
中新经纬梳理发现,一些成立数年的发起式FOF的规模未能做大。比如,成立于2022年12月、工银瑞信基金发行的工银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2025年上半年末的规模约为1056.17万元。尽管该基金今年以来的收益率超过20%,但仍未吸引到投资者大幅认购。
根据工银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基金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终止。该产品距离成立满3年仅剩2个多月。
成立于2022年下半年的华夏福泽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有、天弘养老目标2030一年持有、国泰海通善元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等多只发起式产品的规模均在2亿元以下,并且即将届满3年,或面临清算局面。
孙珩称,部分FOF的规模之所以增长缓慢,一方面是由于近年市场震荡导致部分FOF业绩承压甚至出现较大回撤,未能匹配投资者对稳健收益的核心需求,引发赎回并抑制资金流入;另一方面,投资者对FOF“基金中的基金”的复杂结构认知不足,叠加“双重收费”机制带来的成本顾虑,降低了产品吸引力。同时,市场上FOF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差异化竞争力,且部分中小规模产品受资金体量限制难以有效实施资产配置策略,进一步陷入恶性循环。
在股市“赚钱效应”显现的情况下,截至2025年10月16日,462 只有业绩数据的FOF基金近一年收益率均为正。不过,有部分FOF的正向收益处于较低水平,177只产品近一年收益率在10%以下,占比近四成。
在FOF基金清算数量增多的同时,不断有新基金成立。截至10月16日,2025年以来成立的FOF基金有52只,超过2024全年的35只。
孙珩认为,解决FOF基金“成立―清算―再成立”的循环,需从成立规则与产品设计两端共同发力。规则层面,可适度提高FOF成立门槛,比如对非发起式FOF增设成立时的规模下限,或要求管理人自有资金跟投并锁定一定期限,倒逼其审慎发起产品;产品设计上,需跳出同质化,聚焦细分需求,例如针对养老、教育等特定目标设计主题FOF,或通过差异化策略增强业绩辨识度,同时优化费率结构,采用阶梯式费率等降低投资者成本顾虑,从根源上减少“凑规模成立、因乏力清算”的短期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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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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