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今日,网传金龙镇一村干部驾车发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职。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金龙镇燃灯村原党总支副书记黄某(女),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主责。2024年6月21日,黄某被提起公诉。2024年9月30日,法院下达判决书,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判决书于2024年10月11日生效。按照组织程序,已免去黄某燃灯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本文链接:重庆一村干部驾车发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职?当地通报详情http://www.sushuapos.com/show-5-30882-0.html
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