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是民生服务的重要窗口。9月30日下午,《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图书馆举行,《条例》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一系列充满“巧思”的制度设计,让公共图书馆成为江苏人身边触手可及的“文化客厅”。
把新闻发布会开进图书馆、办在读者身边,正是为了让条例内容更贴近群众,推动公共图书馆资源真正下沉,为大家带来更便捷、高效、优质的文化服务。
在提升服务温度上,《条例》规定尤为贴心。首先在“建好”图书馆上下功夫,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至少设立一个公共图书馆,鼓励社会力量自筹资金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同时,通过自助借还机(柜)、流动图书车、流动借阅点等服务设施提供便捷服务。
其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最低开放时长”,并鼓励有条件的场馆提供延时、错时服务,化解“我下班、馆关门”的困扰,强化对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要求。除了基本的文献信息借阅,还明确公共图书馆通过举办讲座、展览、阅读指导、图书推荐、读书交流等,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内容,推广全民阅读。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邵进介绍:“丰富全民阅读的形式和内容,规定了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广泛开展社会合作,推进全民阅读。鼓励在新型公共文化阅读空间建设中,开发便捷多元的公益性阅读功能,要求公共图书馆资源和服务应当向下流动,通过总分馆建设,实现文献信息通借通还、数字资源共建共享。”
面对数字化阅读的新趋势,《条例》结合江苏实际,从设立、运行、服务与保障等角度,全方位推动公共图书馆向“数智化”转型。比如,建设好数字化资源服务平台,提供文献信息线上检索、推介、咨询、借阅等服务;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增加电子图书、有声读物等数字资源的品种和数量。邵进说:“公共图书馆可以加强对特色地方文献、古籍和其他珍贵文献信息的数字化加工,并开展成果转化和应用服务。鼓励开发智能化文献信息查阅、导览等数字阅读服务工具,提供个性化阅读服务,建设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数字阅读空间。”
《条例》把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双千计划”、实行文化场馆延时开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有利于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水平有效提升。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钱宁表示,江苏省公共图书馆建设进入依法推进新阶段,将进一步丰富优质供给,凸显江苏特色,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家门口’看大展、赏好戏、享非遗系列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数字阅读空间,鼓励公共图书馆在景区、公园、历史文化街区等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服务网点,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品质、更为多元的服务需求。”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
本文链接:《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发布http://www.sushuapos.com/show-5-719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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